
新湖南客戶端12月16日訊(通訊員 肖申軍 蔣君)12月15日上午,東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組織法警將黃某因為債權糾紛運回的約4.5噸鉛塊標的物,強制執行返還給東安縣某錳業有限責任公司。
幾年前,白牙市鎮神仙橋村村民黃某因民間借貸問題,將欠款人4.5噸鉛塊運回家中準備抵債,但是欠款人與東安縣某錳業有限公司也有債務糾紛。2019年10月23日,法院判決確認存放在黃某家中的4.5噸(即204件)鉛塊屬原告東安縣某錳業有限責任公司所有。2020年5月12日,縣人民法院對湖南省東安某錳業有限責任公司與黃某物權糾紛一案作出判決,裁定被告黃某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家中存放的4.5噸(204件)鉛塊返還給原告某錳業有限責任公司,但被執行人黃某一直未履行。2020年7月8日,某錳業有限公司向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縣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于7月13日向被執行人黃某送達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履行執行責任。縣人民法院多次組織雙方調解,雙方未達成結果。12月15日上午,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將該案執行標的物4.5噸鉛塊返還給申請人。
責編:張鈺茜
來源:東安縣融媒體中心
下載APP